English

广东机关禁止新建办公楼

2000-04-21 来源:光明日报 戴自更 我有话说

本报广州4月20日电广东省党政机关(含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)、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现有办公楼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一律不准改建、扩建或新建,也不准以建业务楼、综合楼的名义或以直属单位及其他名义新建办公楼。这是广东省纪委、省监察厅日前向全省各地发出的通知。

通知指出:现有办公楼除正常维修外,一律不准进行装修,维修时不得提高装修标准。另外要对省直部门和各地已建的干部职工培训中心进行清理,各地各单位已立项而未动工兴建的各类培训中心一律停建,待重新审查批准后才能动工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